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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錯 與 錯過

- 崔璀 -

 

為什麼你越是想糾正一個人,他越是屢教不改?因為你總是在強調「過錯」而不使「錯過」。

 

「你怎麼又拖稿了?我已經沒有時間改了。」

 

這是在強調他的「過錯」。

 

「如果你早點給我稿子,我會有更多時間幫你好好改稿。」

 

這是在強調他「錯過」了什麼。

 

「你還知道回來啊,看現在都幾點了」

 

這是在強調他的「過錯」

 

「10點半了,孩子都睡了,本來說想等你回來跟你分享一件特別好玩的事兒」

 

這是在強調他「錯過」了什麼。

 

強調「錯過」在心理學上,這叫「損失厭惡效應」。

 

就像你去一家餐廳吃飯,買完單之後發現,

 

「哎,本來可以用信用卡打半價」

 

這種遺憾會讓你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記得。喔,以後買單可以看看有沒有優惠。

 

所以當你想要糾正一個人的行為,不要置疑他,你又沒有做到,而要提醒他,你本可以做到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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