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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崔璀 -
為什麼你越是想糾正一個人,他越是屢教不改?因為你總是在強調「過錯」而不使「錯過」。
「你怎麼又拖稿了?我已經沒有時間改了。」
這是在強調他的「過錯」。
「如果你早點給我稿子,我會有更多時間幫你好好改稿。」
這是在強調他「錯過」了什麼。
「你還知道回來啊,看現在都幾點了」
這是在強調他的「過錯」
「10點半了,孩子都睡了,本來說想等你回來跟你分享一件特別好玩的事兒」
這是在強調他「錯過」了什麼。
強調「錯過」在心理學上,這叫「損失厭惡效應」。
就像你去一家餐廳吃飯,買完單之後發現,
「哎,本來可以用信用卡打半價」
這種遺憾會讓你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記得。喔,以後買單可以看看有沒有優惠。
所以當你想要糾正一個人的行為,不要置疑他,你又沒有做到,而要提醒他,你本可以做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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