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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主建物」、「附屬建物」是什麼?有何不同?

「主建物」、「附屬建物」是什麼?有何不同?

買房子人生的大事,而再購買房屋時,則需知道自己購買的房屋面積的範圍。

房屋面積是三部分的總和:一是主建物,二是附屬建物,三是公共設施

主 建 物

①主建物是室內面積。

②主建物包含客廳、餐廳、臥室、書房、廚房及衛浴等部分。

③具有「使用上」及「構造上」之獨立性的建築物。

④購買後可以自由進出的區域

 

 

附屬建物

①與主建物相連且專屬主建物的設施。

②附屬建物包含露台、陽台、雨遮※…。

③主建物室內面積的附屬部分,就算是附屬建物。

④從主建物之外多長出來的部分就是附屬建物。

 

雨遮雖是附屬建物,但目前已不可登記及記價

  • 2011年5月前申請的建照,雨遮都「可登記可計價」,
  • 2011年5月到2018年1月申請的建照,雨遮「可登記不可計價」
  • 2018年1月後所申請的建照,雨遮都「不可登記不可計價」

 

 

公共設施

公共設施即所謂的建物所有住戶共同使用分攤的部分。如樓梯間、電梯間、門廊、水箱、機械房等等。

公共設施還有以下兩個區別

(一)專有共用: 所有權為個別住戶所有,但必須提供其他住戶共同使用之部分。例如:每一層樓的電梯間、通道走廊或一樓騎樓等。   

 

(二)共有共用: 指「大公」與「小公」。

  • 「大公」:由全體住戶共同分擔。例如配電室、 台電受電室、機械房、蓄水池、水箱、空調室、清水池等。
  • 「小公」:由部分住戶(或當層住戶)共同分擔,例如電梯間、通道、走廊、門廳等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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